漳州名流学校原校长受贿被判刑

15.09.2015  19:03

  14日,芗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漳州名流学校原校长林昆仑受贿一案。

  现年53岁的林昆仑,从2010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及为确保优先入读名流学校的学生“开后门”,违规招收共计39名学生入读该校,借此收受学生家长送予的现金、购物卡等款物共81500元。

  案发后,林昆仑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且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行为。法院当庭宣判林昆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