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促进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58条措施

14.11.2018  06:52


   
    为充分发挥漳州市作为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台湾文化重要发祥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的独特对台优势,进一步深化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台湾同胞在漳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近日漳州市正式出台《关于促进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深化漳台经贸合作、扩大漳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同胞在漳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方便台湾同胞在漳居住生活四个方面入手,提出了58条具体实施细则,推动漳台交流合作更加热络、更有成效。

  《实施意见》聚焦在漳台胞台企最迫切需求,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领域,其中25项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33项措施涉及为台湾同胞在漳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开放力度大、受益范围广,“含金量”十足。特别是在漳台资企业可享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在漳就业台胞可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在漳就读的台湾学生可与漳州学生同等申报各类奖助学金、市县重点医院开通台胞就医绿色通道等举措,结合了我市实际情况,将国“31条惠及台胞措施”、省“66条惠及台胞措施”等政策精神进行细化落实,进一步扩大台湾同胞的受益面和获得感。


  近年来,漳州积极出台惠及台商台胞的各项举措,让台胞台商在漳安心、舒心地工作和生活,助推漳台经贸文化交流再上新台阶。尤其是在漳州市被列为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城市、漳州台商投资区被纳入“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区域后,漳州市大胆探索新模式、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在对台开放新机制、就业创业新模式、服务新亮点上取得许多重要突破,在广大台商台胞中引发热烈反响。漳州市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漳州市将在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础上,着力推动政策叠加转向政策融合,形成放大效应、乘数效应,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活力的全方位服务,让台商台胞更有获得感、实惠感,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同时,漳州市还将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做法,使之成为成效好、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漳州模式”,让惠台惠民促发展的创新之举,在漳州市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