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30.05.2016  10:37

   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

   漳州出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黄妍婷)日前,市科技局出台《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市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加快发展一批众创空间,形成创新创业新生态,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

  《办法》规定,众创空间应逐步聚集与其服务功能和能力相匹配的创客或创业团队,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活跃创客不少于3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市科技部门将建立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对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表彰;对绩效考评不达标的给予帮扶指导;对连续两年绩效考评均不达标的,取消其市众创空间资格。

  根据《办法》,申请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漳州注册,实际运营三个月以上。

  ●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众创空间不少于500平方米,高校众创空间不少于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有5人以上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

  ●举办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建立新型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积极开拓互联网股权众筹、众包等融资渠道。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服务对象入驻评估筛选机制、毕业与退出机制和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相关政策

  市政府去年8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对获得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每家50万元的奖励。

  名词解释

  漳州市众创空间

  漳州市众创空间指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