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检法联合出台综合治理“执行难”实施意见

06.04.2015  20:46

福建检察网4月3日讯(陈玲玲 赖青汗)3月31日,漳州市举行“案件执行年”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打击涉执犯罪活动中的职责要求及分工协作,决定协调公检法部门合力清理执行积案。

据介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制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犯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和妨害公务犯罪等违法活动,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打击上述三种犯罪活动中的职责要求及分工协作,严格规范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情形,特别针对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规范到节点上,明确时限要求。

据悉,漳州市今年要执结2014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积案6000件以上,并进一步提高新受理案件实际执行率,实现积案总量下降的目标。其中,重点是涉民生类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