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全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31.05.2014 14:30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漳州新闻网讯(蔡亚群 贾峰)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4月开始,漳州市工业用地已全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据悉,履约保证金来源于预申请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在土地竞得后,工业用地预申请人预交的保证金或参与挂牌竞买者的竞买保证金的部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国家确定的当地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的20%,剩余部分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由同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管理。具体返还由各地根据工程的进展程度制定具体时间和返还比例,工程进展程度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为确保履约保证金制度落实到位,漳州市从加强闲置土地动态监管和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建立投入产出量化指标体系等三个方面加强监督。
此前,漳州市常山开发区已于2010年开始率先实行开工保证金制度,共收缴履约保证金2400万元,没收3家企业开工保证金130.5万元,成功促使65家企业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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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2014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