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率先成立行政巡回法庭
23.09.2015 13:14
本文来源: 法院
当天是我省法院正式实施部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行政管辖的首个工作日。按照改革方案,各地基层法院将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各中院则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今后,芗城、龙海、漳州3个基层法院将作为漳州部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而泉州中院将作为漳州部分行政案件的异地管辖法院。在此基础上,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解决行政争议,漳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巡回法庭。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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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