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拖欠执行款 被限购动车票
07.07.2014 19:29
本文来源: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近日,漳州芗城法院接到一个来自杭州的电话,来电的是被执行人王某,他声称自己上了失信黑名单,无法购买动车票。据了解,像王某这样因为上了失信黑名单而被限制搭乘动车,在漳州还是首例。
原来, 王某在一家企业上班,经常出差。前几天, 他又去了杭州出差,原计划4号早上搭乘动车返回漳州。结果, 他到动车站买票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动车票不能卖给他。原来,王某因为一起车祸,造成对方高位截瘫,需承担对方30%的赔偿责任, 但一直没有履行。 今年年初,对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王某并没有全部还款。 (漳州芗城法院执行局法官 卞国平:要赔32万,至今只履行7万, 还有24万多没履行 。) 因此,王某上了失信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据铁路部门规定,火车二等座以上就属高消费, 而动车一般为二等座、一等座 。所以王某不能购买动车票。王某称,为了尽早撤出失信黑名单,自己把所有资产7.2万都已经给了原告, 也取得对方家属谅解, 由于还款能力有限,今年二月份,他和原告家属到法院签了还款协议。 (采访 王某:同意我一个月先还一千。) 那么,王某何时才可以从失信黑名单中撤销呢?芗城法院法官说,只有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准许后,才可撤销。 (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于振湖:一个是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第二个与是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的,第三个是我们案件终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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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4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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