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执行路 点滴为民情

13.01.2016  16:26
  1月11日清晨6点30分,天未放亮,寒风刺骨,长汀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又一次打响了“凌晨执行攻坚战”,三辆警车风驰电掣,兵分三路,前往被执行人住所执行。这是该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的一幕。近年来,该院突出抓好涉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集中时间、精力,整合人力、物力,通过开展集中执行、集中兑现等形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先后被评为“福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情系农民工 倾心执行暖人心

  “多亏法官的帮忙,让我拿到了拖欠3个月的工资。”1月7日,在长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到工资款的贵州籍农民工张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一叠百元大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当日,长汀法院举行欠薪执行款兑现会,向张某等25名农民工发放他们被拖欠的37.7万元工资。

  申请执行人张某等25人两年前来到长汀某服装加工厂打工,去年7月份,该厂因为经营不善而濒临倒闭,厂方还拖欠工人3个月的工资。张某等人多次向工厂老板钟某催付未果,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向钟某讨要劳动报酬。受理该案后,长汀法院立即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应急机制,通过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保全、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五快”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钟某拒不执行,甚至外逃躲债。执行法官迅速对涉案财产进行了查封,对被执行人钟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对其名下的房地产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执行工作人员还积极联系买受人,加强宣传,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最大限度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终于将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及设备等财产拍卖成功。

  “年关将至,为加强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我们将对老赖们‘下猛药’,‘出重拳’,极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个舒心的好年。”长汀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敬生如是说。

  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只是长汀法院强化执行力度保民生行动的一个缩影。去年10月份以来,长汀法院集中力量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追索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开通涉民生执行案件维权绿色通道,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凌晨执行”等方式,深入辖区街道、乡村,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敦促、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49件,其中涉农民工欠薪纠纷执行案件82件,执结到位金额5876.5万元,取得良好成效。

  惩戒失信者 强力执行惠民生

  2015年12月10日,长汀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写着“廉洁奉公颂三载”的锦旗。锦旗在冬日的寒风中飘扬,甚是醒目。这是申请执行人汤某风尘仆仆从偏远的农村赶到长汀法院,专程答谢为他们的案件尽心尽力的执行法官。

  “感谢廖法官,您为我的事情奔波劳累,非常辛苦。”汤某紧紧握住长汀法院执行局廖洪火法官的手说道。年逾六旬的汤某高兴地领到了赔偿款,缓解了他妻子后续治疗的燃眉之急。

  去年2月的一天,被执行人吴某驾驶摩托车将路边行走的汤某妻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全部责任。汤某与吴某多次协商,未能解决赔偿问题,于是将吴某告上法庭。长汀法院通过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吴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汤某妻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3.2万元。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廖法官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追查吴某的财产,但无奈的是并未查询到吴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廖法官多次上门督促吴某履行法律义务,但吴某对执行法官的反复劝说无动于衷,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针对吴某规避执行的行为,长汀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在拘留过程中,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法院,一次性将赔偿款如数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对那些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们采取媒体曝光失信人名单、诚信系统记录,拘留、拘传、罚款、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让‘老赖们’无处藏身、寸步难行。”执行法官廖洪火介绍说。

在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长汀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及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据了解,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公布“老赖”信息1800余人次,司法拘留8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协查协控69件73人,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2件2 人。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242.5万元,扣押车辆70辆,查封房产448套,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20人次。

  信息化助力 高效执行显真情

  “谢谢法官叔叔。”2015年12月25日,一声稚嫩的童声让长汀县汀州镇李某的家里洋溢着浓浓温情,李某不到3岁的女儿咿呀学语。当日,长汀法院执行法官将一笔2万余元的抚养费执行款送到李女士家里。

  2014年9月,长汀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原告李某与其丈夫王某离婚的案件,双方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王某按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调解生效后,王某再婚,且拒不支付抚养费。2015年9月,女方申请执行。执行局法官前后10余次给被执行人王某打电话,王某每次都接听电话,但总说自己在外地。法官又数次到王某的居住地进行查访,均未发现王某踪迹。2015年12月中旬,长汀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查询“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到王某账户中有一笔刚入账的款项,立即冻结了王某账户中的相应款项。得知账户被冻结,王某主动找到法院并联系李某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该起执行案件得到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长汀法院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网上“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机制,实行执行员每日查询制度,随时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并果断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法律手段,强化执行力度。同时,对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户外电子屏进行公开曝光,让拒不还款的“老赖”无处遁形,寸步难行。该院还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正、透明,实现了“零佣金”拍卖,有利于解决被执行人财产变现难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去年以来,长汀法院开展“点对点”查询6万多次,涉及被执行人3416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758条次。运用网络司法拍卖标的128件次,成交金额2853.1万元。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