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镇拆除一塑料米加工厂 占地2850平方
13.06.2016 13:00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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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网消息 6月7日,福安市溪尾镇拆除一非法塑料米加工厂。该加工厂位于溪尾镇林江村,占地2850平方米,生产设备简陋,无任何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直排旁边小溪。
据介绍,该厂于今年5月被该镇两违办巡查发现,由福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湾坞中队和溪尾镇两违办联合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停止生产,并自行拆除非法建筑,迁移生产设备,限期一个月,期间,镇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巡查督促。6月7日,一月期限到期,该镇两违办再次巡查发现该企业主并未按照通知书要求拆除,因此镇政府联合环保、公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等部门对该非法塑料米加工厂进行强制拆除。企业相关负责人被带回溪尾镇派出所做进一步取证调查。
溪尾镇镇长林霁表示:“近年来,生态溪尾工作有力推进。对环境污染企业我们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进一步推进‘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溪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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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2016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