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洛江区检察院开展湿地保护法制宣传

03.02.2015  18:12

    福建检察网2月3日讯(翁明朱 李萍萍) 今年2月2日是第十九个“世界湿地日”,当天,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联合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泉州湿地学会、洛江林业局等多家单位,在洛阳古桥红树林湿地自然景观现场,开展以“湿地:我们的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当天,检察干警们在红树林湿地自然景观现场,通过分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播放《湿地泉州》科普记录片、向来往游客介绍洛阳古桥红树林湿地自然景观及知识、开展滩涂保洁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干警们一方面宣传更名后生态资源检察科的检察职能及受案范围,另一方面结合本院查办的生态刑事犯罪案件,为群众讲解《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指出破坏环境资源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提高群众的资源意识,消除法律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