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湾路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不力 仓山区政府遭通报批评

16.10.2014  11:53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由于对洪湾路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对仓山区政府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

  根据杨益民市长赴仓山区实地调研时有关指示精神,仓山区政府必须对洪湾路两侧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交通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9月15日,市政府督查室给仓山区政府下发了督办通知单,要求仓山区政府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洪湾路综合整治工作。

  近期,市政府督查室多次催办,但时过25天洪湾路综合整治工作仍毫无进展。10月11日上午,市政府督查室赴现场查看,洪湾路路面乱象百出:路两侧仍有许多流动商户,且堆积了大量商户经营使用的桌椅;路边固定商户占道经营;交通设施被随意挪动,路边违章停车问题突出;违章建筑随意搭建;环境卫生恶劣,垃圾箱被随意置放于路中间等等。

  鉴于仓山区政府落实市领导指示不力、推动洪湾路综合整治工作毫无进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仓山区政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该区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