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带彩”活动一律问责

19.08.2014  19:50

湖北十堰市18日出台规定,以“八个严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湖北十堰市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做到“八个严禁”。

据介绍,“八个严禁”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违反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以及借用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为使“八个严禁”落到实处,十堰市还将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信息平台,号召、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节日病”防治工作中来,通过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据十堰市纪委书记邬泽华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一批顶风违纪问题,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并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记者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