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昨起申领
全市205个公安机关窗口可办理,首日共受理385人申领
陈奕廷在录入指纹。
昨日,我市全面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工作。早上7时许,各县(市)区派出所纷纷迎来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榕港澳台居民。据悉,昨日全市共受理385人申领。
在鼓楼区南街派出所,福州市台协会会长、福州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奕廷早早抵达办事大厅,成功取到第一张排号。拍照、递交材料、录入指纹、确认签字、领回执单,仅四五分钟时间,陈奕廷就完成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办理事宜,这是我市成功受理的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之前,我们只能使用台胞证,生活工作上有诸多不便,例如有的银行支付宝业务受限制、看病不能网络预约挂号、交通罚单不能手机APP交纳、乘坐动车必须取票、坐飞机不能自助值机等。”陈奕廷来福州已经21年,他告诉记者,今后有了居住证,这些不便将一一化解,“未来台胞在大陆无论投资、工作,还是生活,都将更加便利,这是一项落实同等待遇的实实在在举措”。
台胞吕英志是福建工程学院的老师,他2011年来榕就业,长期以来无法像本地居民一样办理社保。吕英志告诉记者,等办好居住证后,他将可以和本地居民一样参加社保。
台胞陈筱薇1996年来榕求学,后在榕落地生根。昨日她带着工作证、租赁合同、台胞证等材料,很快就办好了申请。“有了居住证后,我们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这对许多有志在福州长期打拼的台胞来说,真是一大福音。”陈筱薇说。
“按照规定,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证件。对个别急需证件的港澳台居民,公安机关将特事特办加急制发证件。”我市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
我市205个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在榕港澳台居民可就近前往办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