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确定,我省26个相关公路铁路项目预计可获中央补助资金12.4亿元

10.02.2017  10:39

  为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解决港口“最后一公里”短板问题,提升港口辐射能力和衔接转换水平,有力支撑“一带一路”建设,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港口铁路公路集疏运能力显著提高,布局进一步优化,与港区的衔接效率稳步提升,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超过60%、二级及以上公路覆盖率达到100%。

  方案统筹确定了“十三五”期拟安排车购税支持的港口集疏运铁路公路项目库方案:公路建设项目库包含119个项目,总里程约1300公里,投资约560亿元;铁路建设库包含73个项目,总里程1950公里,投资约1600亿元。

  根据方案,“十三五”港口集疏运铁路公路建设中央投资补助资金约170亿元。其中,在港口集疏运公路建设方面,福州港、厦门港、湄洲湾港的21个公路项目列入,建设规模约233公里,预计可获中央补助96040万元。在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方面,我省福州港和湄洲湾港的罗屿疏港铁路、国投疏港铁路、漳湾港疏港铁路等5个项目列入项目库,规划里程57.9公里,预计可获中央补助28950万元。(省湄洲湾港口局、省港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