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渣土运输公司违法 施工和建设单位或负连带责任

16.05.2016  17:48

  福州新闻网5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许流钦)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渣土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监管,市城管委将建立建筑垃圾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市区两级市容管理部门的协作和联动。此外,我市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管理。

   渣土运输公司严重违法

   将被限制经营

  据悉,我市将建立建筑垃圾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建筑垃圾监管信息共享、执法巡查实时联动协作、违法案件管辖权的转移协作及处置重大突发污染事件的联动协作。

  “即日起,对渣土运输公司违法行为,不仅要严格处罚渣土清运单位,还要倒查项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责任,发现未履行主体责任的,要一并予以追究。”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法行为要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和信用记录不良的单位,还将提请省住建厅列入黑名单限制经营活动。

  据介绍,今年1至4月,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查处渣土车运输过程违法行为227起。

  此外,部分建设主体单位未尽到监管责任,通过断电、遮挡或涂抹摄像头、故意破坏视频信号等方式,造成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失效,逃避监管。近日,市城管委检查市区31处渣土施工工地,发现仅9处监控信号正常或基本正常。其中,地铁01、05合同段,火车北站扩建工程安置房,万科金融港等16处工地探头不同程度存在间歇性无信号、无法看到净车设施、异物遮挡探头等问题;东升新城、琴湖湾西区、茶会勘察基地用房、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融信洋中城十五地块、地铁三叉街站等6处工地监控探头完全无信号。

   不得擅自设置

   临时渣土消纳中转点

  市城管委表示,各渣土运输企业不得擅自在渣土车专用停车场内或周边设置临时渣土消纳中转点,各渣土运输企业停车场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已设置渣土消纳中转点但未取得批准手续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渣土运输资质或限制办理渣土运输处置核准手续。

  市城管支队和渣土管理处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通过监控探头进行不定期抽查。

  据悉,近期的专项检查发现,闽壹渣土运输公司、凯晟渣土运输公司和宏图渣土运输公司专用停车场设置、渣土车停放管理不规范。

   处置制陶制瓷原料类渣土

   须先备案

  昨日,市城管委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制陶、制瓷原料类渣土处置管理的通知》,提出制陶、制瓷原料类渣土处置管理实行备案制度,同时鼓励由制陶、制瓷厂家或者其他运输单位将制陶、制瓷原料类的渣土运输至闽清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再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

  发现施工工地未申报备案而处置制陶、制瓷原料类渣土的,对施工单位按照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处罚,对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处罚,合并处罚,对建设单位和运输单位分别按照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