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清理“权力兼职”体现改革要求

29.05.2014  11:50

清理“权力兼职”体现改革要求(人民时评)

陈向阳

为官发财应两道,这应该成为一个共识。从这个角度看,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没有完成时

全覆盖、无死角、一刀切……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规范清理工作,去年10月开始,至今已基本告一段落。中央组织部日前透露,此次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其中省部级干部229人次。

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可说是一个老现象了。对于这一痼疾,我们出台了各种规定。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4年,中央就出台了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到企业兼职的规定。中央组织部2004年、2008年曾两度发文重申这个要求,公务员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对于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也一直就有明确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中央的态度从来就是严格要求、坚决禁止的。此次集中规范清理,正体现一以贯之的逻辑。

然而现实中,“权力兼职”却并未断根。在企业兼职取酬,利益的诱惑自然不用说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兼职者往往或是刚退下去的老领导、或是位高权重的现领导,碍于面子、慑于权力,往往监督不到或是不敢监督。而一些兼职者,也认为是“合法劳动、取之有道”,所以放松了对自己在这方面的要求。

不是在企业兼职就必然腐败、陷入“灰色”,有些退下来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也确实发挥出余热,有益于社会。但毋庸讳言,从更大范围看,在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背后、不正当竞争的背后、打擦边球的背后,确实与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很大关系。所谓“关系就是生产力”“人脉就是资源”,企业请领导干部去兼职的,往往看中的是领导手中的权力、干部握有的资源。而所谓拿人家的手短,或者“在其位谋其事”,兼职兼成企业的“自己人”,一旦碰到冲突、相关的事,兼职的领导干部在本职上难免会通融通融、松动松动。为什么一些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却不被处罚或是只“罚酒三杯”?为什么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得到特殊照顾、享有其他企业得不到的特权?原因固然很多,但“上面有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也是其病根之一。

当此之时,作风建设正在大力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展开,根绝领导干部的企业兼职行为,正当其用,也正当其时。管住公款吃喝、管住奢侈浪费,就是要管住不规范的权力运行,管住随心所欲的权力滥用。即便在企业兼职不想腐败、也没有腐败,但瓜田李下,很难阻止人们的“负面联想”“腐败猜测”。更何况,人的精力有限,心思用在本职之外,又怎么保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制度的闸门一刻也不能松。

全面深化改革,正是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契机。“权力兼职”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除了领导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干预过多”之流弊。如果资源配置、经济运行中政府话语权过大,兼职官员自然能够轻而易举地为企业“帮忙”“谋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在体制机制上杜绝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领导干部的兼职自然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反过来,清理领导干部的兼职行为,也能规范政府行为、还权于市场和社会,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

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党员干部,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为官发财应两道,这应该成为一个共识。从这个角度看,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没有完成时。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治本之策,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与“”彻底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