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法院诉非联动高效化解纠纷

23.11.2020  18:34

日前,清流法院利用“诉非联动”基地——长校镇民事纠纷化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今年来,清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乡贤文化,联合县委政法委构建全域连片诉非联动机制,助推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取得较良好成效。

调解网格全域覆盖

今年以来,清流法院建立“诉非联动”基地对接县委政法委建立“矛盾纠纷诉非联动化解”中心,共同构建非诉调解网格;搭建4大调解平台,启动县域内25个行业部门调解、13个(乡镇)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乡贤调解平台,实现连片调解网格全域覆盖。

朋友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于情于法你都要履行还款义务……”不久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清流法院法官和乡镇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化解。

邹某和李某是多年朋友,2018年1月因资金周转困难,李某向邹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2018年1月22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邹某多次向李某催讨,李某均未归还欠款,邹某遂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清流法院法官考虑到按常规走诉讼流程,诉讼周期长且伤害双方感情,便决定启动诉非联动机制,将案件按分类委派给长校镇民事纠纷化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调解中,法官和乡镇调解员从情理入手,以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提出解决办法。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两名当事人顺利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结,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也随之解开,双方握手言和。

实现全员全程调解

要不是你们法官跑前跑后当‘和事佬’解决了事情,差点让我们两家成为冤家,谢谢你们。”近日,当事人李某祥对清流法院法官表示由衷地感谢。

为让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清流法院选派“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N个书记员”,组成9个调解组入驻基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划片挂包指导,积极利用“灯光法庭”开展“五上门”调解服务,实现全员、全程调解。

李某祥与李某平两人共曾祖父,属同房同族,因李祥某的母亲(江某)与李某平的妻子(邹某)思想上比较迷信,都认为对方大门破坏了自家的风水。于是,江某就在自家房子二楼的大门上悬挂一面镜子,以求避邪。邹某看到后,就拿一根长长的木棍,架在自家屋檐下的柴木堆上指向李某祥的大门方向,以求破邪。

9月6日早晨5时许,江某起床去干活,路过门口看到一根木棍指向其家大门方向,便开始叫骂。邹某听到后不甘示弱,用木棍砸向李某祥家的卷帘门。李某祥得知情况后,与李某平两夫妻扭打在一起。后双方就医药费赔付、卷帘门修理及纠纷原因争执不下。

接到案件后,清流法院立即成立“驻点法官+书记员+乡贤调解员”调解小组,多次走访调查,经过承办法官释法说理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各退一步,表态双方医药费各自承担,李某祥家的卷帘门自行修理,并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

健全机制高效联动

今年6月份,当事人邹某山在村里开路,未经当事人邹某洪允许,占用了邹某洪的部分田地开路,引起纠纷。镇村组织当事人调解了几次,因双方斗气,调解未果。

8月7日,长校镇通过诉非联动平台将纠纷报告给清流法院,请求联动解决。8月19日,清流法院指派法官罗运鹏与长校开展诉非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通过现场堪验测量,固定纠纷现场图,再针对焦点问题进行突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就赔偿、权属等方面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化解。

如今,在清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上下联动、县乡一体、乡呼县应。该县突出党政主体作用,着力建设党政主导,多部门联动的诉非联动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诉非联动、诉源治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考核体系。县委政法委与法院出台《关于开展矛盾纠纷“诉非联动”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联动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一案一补”机制,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职责明确、高效联动的诉非联动机制。

今年以来,清流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56件,同比下降25.6%。其中,网上立案306件,运用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46件,速裁案件418件,组织人民调解培训3次。

据悉,清流法院将续深化外部联动,开展诉前分流引导,完善特邀调解员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指导,加快在线调解场所配套建设,充分发挥诉非联动基地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多元解纷驶入“快车道”
近年来,福建法院以一站式为核心、以体系化为重点、以诉非联动中心为抓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开展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诉讼服务,今年参与源头化解数同比增长41.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