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法院“拘传+释法”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2.12.2021  22:53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拘传+释法”措施,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期间,赖某多次到清流县某五金店购买五金材料,并写下《欠款单》,承诺2019年1月1日前付清欠款29331元,逾期将承担违约金。在此期间,赖某还款11000元,尚欠18331元材料款经多次催讨都未支付。该五金店向清流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赖某应向该五金店支付欠款及违约金22180元,但赖某仍拒不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发现赖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多次电话联系未果,遂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12月10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厂房,依法将其拘传到清流法院。经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以及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赖某当即电话筹款,于当晚当场支付了2万元欠款,并向申请人承诺将尽快偿还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