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接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07.12.2015  17:22

  12月3-4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组对清流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组通过观看清流县语言文字工作专题宣传片、听取县政府作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召开汇报会、查阅档案资料、分组实地检查、调查问卷和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

  在反馈会上,四个小组分别作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报告。大家认为,清流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政府的主导性、语委的协调性和群众的参与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和整改到位,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清流县委、县政府重视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把创建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提升清流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了许多基础性工作,几个重点领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评估组认定:清流县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并将认定意见报福建省语委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