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认真落实煤炭去产能工作

27.05.2017  19:22
   清流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全县煤矿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全县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
      县政府对煤炭去产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宣传引导,2016年全县关闭了沙芜上坪、中渡、马地、长灌4家煤矿,共关闭压减产能27万吨,超额完成了煤炭去产能工作任务。2017年计划关闭退出新源1家煤矿,压减产能6万吨。
      今年以来,新源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正有序有效推进。针对封闭矿硐重点、难点工程,克服道路失修交通不畅和煤矿欠薪等困难阻力,积极组织施工队、机械设备和材料,抓紧抓好工程施工进展;县煤行办加强督促指导工作。截止5月25日,新源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已完成政府公告、证照注销、停水停电、井下设施设备拆除工作;完成了煤矿主井硐口、排水硐口、技改主平硐封闭工作;拆除了煤台、工人简易住宿楼。新源煤矿5个矿硐已全部按要求和序时进度封闭到位,并喷上永久性关闭标识,硐口已订上属地政府监管关闭矿井的警示标志牌;整理上报相关内业材料,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清流县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