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清流县精心打造山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

03.11.2016  02:38
      2015年以来,清流县结合人口数量少、经济总量小的县域实际,准确定位合作方向,立足实情,创新模式,突出特色,积极打造可复制、可借鉴的山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其典型事例被福建国地税联合督查专报采用,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孙瑞标副局长的批示,也被总局门户网站,央广网、东南网等媒体报道。 
        一、立足山区实情。 清流县位处福建西北,境内风光优美、山清水秀,被誉为“山区明珠”、“内陆鼓浪屿”。全县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下辖13个乡镇,常住人口仅13万,其中城区面积不足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不足3万。县内有国税管征4853户纳税人,地税管征459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仅401户,2015年,国地税合计入库各项税收4.47亿元。清流县国地税局立足山区小县的实情,自今年1月份起,率先提出携手打造山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的设想并快速实践。目前,已初步实现33项基本目标和9项创新目标,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取得良好效果。 
        二、弘扬“铁人”精神。 2016年,恰逢清流县“税务铁人”袁庭钰精神推出二十周年。清流县国地税局以弘扬铁人精神为契机,完善双方合作机制,积极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双方把税务铁人精神作为国地税合作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不断推动丰富铁人精神的内涵,与时俱进地提炼出“奉献、拼搏、尽责、规范、出彩”的新时期铁人精神。在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合作中,双方将新时期铁人精神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努力打造清流特色精品,涌现出袁庭钰式的好干部?“税务小铁人”林圣楷、“金包营”董继涛等先进典型。 
        三、创新合作模式。 明确合作定位,构建“政府主导、两税共建、三位一体、四方满意”的山区国地税共建共治新模式。政府主导:以县政府为顶层设计,研究当前征管体制改革承接思路,制定国地税合作框架,协调解决合作过程问题,增强合作的可操作性;两税共建:围绕合作规范,实行国地税共同进驻模式联合办公,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国地税各业务、各环节深度融合。三位一体:依托“互联网+”、金税三期和电子税务局建设,打造“实体+网上+手机”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办税大厅,构建信息化、便捷化的合作服务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四方共赢: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努力降低办税成本,提升征管质效,优化发展环境,真正实现政府、纳税人、国税、地税四方满意的目标。
        四、突出五项特色。 结合城区小、纳税人少等山区县的具体实际,突出示范性、引领性和推动性,形成了国地税合作新亮点。 一是率先共建联合办税厅。 投入80万元进行办税厅全面改造,率先在全省实行国地税办税厅联合共建。紧盯纳税人“多头跑”的痛点,将联合办税作为突破点,采用“三步走”策略,把办税事项从“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变为“一个窗口办两家事”。实现了国地税人员互派、设备共设、系统互通、咨询一体的深度融合。 二是率先试水人才交流。 深挖合作潜力,大胆推进人才交流,率先在全省实现多方位人才交流增进协作氛围。双方各选拔1名副科级干部,到对方挂职副局长,每期挂职六个月。县地税局派出2名建安、房地产行业业务骨干进驻国税,以“嵌入式”共管方式协助做好建安、房地产行业管理。县国税局派出2名人员入驻地税办税厅指导增值税业务。近期,地税局拟派一个分局到国税局办公。 三是共同组织铁人突击队。 精心挑选10余名青年骨干组建“铁人突击队”,在营改增、金税三期、国地税合作等各项工作推进中起示范和带动作用,专门用于攻克“急、难、重”工作任务,有效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四是联合成立法律顾问团。 精选国地税法律方面业务骨干、外聘律师事务所律师创新组建了清流县税收法律顾问团,按期召开工作会议,成功搭建国地税税收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已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法律咨询38人次。 五是开启税收山海合作模式。 9月22日,厦门市集美区、清流县国地税,共同签订《集美、清流山海协作共建区域国、地税合作框架协议》,细化落实纳税迁移简化、信用等级通用、优惠资质互认等工作,大胆突破行政区划藩篱,成为跨区域税收合作典范。
文章来源:三明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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