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积极引导宗教界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6.11.2016  09:32

清流县积极引导宗教界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县民宗局制定并下发《清流县宗教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教育内容及方法步骤,扎实开展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宗教界人士的祖国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举办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县佛教协会连续两年举办“和谐社会传统文化巡回讲座”、“国法与教规”专题讲座,引导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关系,做到办事既依法又依规,既做好公民又做好教徒。三是各宗教团体在重要会议和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中,举行隆重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进一步提升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同心”思想认识。四是积极创建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清流仁寿寺和民间信仰场所凹头庙在场所内以生动形式集中展示当年红军在清流战斗的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