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六方面”落实煤矿防治水工作
19.05.2017 16:4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加强责任。要求各煤矿企业层层签订煤矿防治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从主体主责、第一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还有科队、班组及井下各个岗位的具体责任逐一进行细化明确;并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提升保障。加大煤矿防治水方面安全投入,提高矿井防治水技术装备水平,不断加大矿井机电、排水等主要设备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力度,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设施设备保障能力。
三、强化培训。各煤矿企业经常性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印发煤矿防治水应知应会知识卡片,提高全员防治水意识和必要煤矿防治水知识,并在实践中起到提示提醒作用;集中培训防治水专职人员、探放水作业人员、排水人员,确保合格上岗;经常组织开展有关煤矿防治水探讨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制定煤矿水害防治措施。
四、落实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防治水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跟进设备更新升级管理,切实加强防治水技术工作;严格执行探放水工作制度,落实好防治水各项有效措施
五、排查隐患。严格水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帮助各矿进行防治水分析论证,对重大问题、疑难问题集中会诊,查清采空区实际位置、范围、面积、数量及形成时间,逐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建立水害图纸档案等。对排查确认的各类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六、做好应急。重视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加强防治水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演练和落实备汛物资;建立快速便捷通讯联络方式,保证灾害性天气能迅速停产撤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清流县煤行办)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05.2017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