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不减、不松、不漏”强化煤矿防治水工作

28.04.2015  17:58
   一、学习巡查工作不减。县煤行办组织各煤矿企业业主(法人)、矿长、分管安全副矿长传达学习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和煤矿防治水方面文件精神,并将文件转发至各煤矿企业,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矿区加强防汛巡查活动,督促企业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意识、强化管理、落实措施。
    二、建立执行制度不松。督促各煤矿健全和完善煤矿采空区和防治水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实测填图和相邻矿井交换图制度,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论证,每季度向县煤行办交换;落实水文地质建档制度,每月开展1次从业人员水害专项培训工作;落实带班值守制度,各矿做到井上和井下水文观测、汛期领导带班值守、值班安排报备;落实现场提醒制度,县煤行办统一制作《煤矿工人井下水灾防范常识》卡片,井下作业人员人人佩戴,各矿的采掘工作面悬挂《水害防范常识》牌板,强化现场警醒工作。
    三、普查治理工作不漏。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加强水害源头调查分析进一步完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防治水资料,加强煤矿从业人员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教育,做好防治水预案的演练;在汛期来临之际,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防汛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及时检修好防汛设施设备,备足备齐防汛物质。加强日常性地面井下防治水巡查,对水害隐患充分进行调查分析,对周边相邻矿井的水患、积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水害的发生。(清流县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