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三抓”煤矿职业健康工作

07.08.2017  18:03
   清流县煤行办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本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人文关怀,认真落实煤矿职业病防治有关工作。
      一、抓教育培训。制订煤矿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实施计划,抓好《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贯彻,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开展煤矿职业健康政策、法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针对实际工作中工人防尘、防噪音、防风湿病等办法和窍门,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全体工人进行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学习,参训人员认真做好笔记,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工人对职业危害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抓健康体检。落实业主与职工代表签订协议书,建立煤矿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落实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详细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记录,并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和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职业健康统计有关报表。
      三、抓监测检查。县煤行办同卫生、防疫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对煤矿生活环境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就煤矿企业现行职业病防治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更换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就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同工人进行广泛探讨,并对工人进行问卷调查,认真收集工人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煤矿企业;并督促企业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清流县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