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实施细责

15.12.2015  11:45
        日前,清流县妇联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工委等9个单位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了组织机构和长效机制,明确了应对家庭暴力的流程和要求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规范运作,成立清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下设反家暴办公室,挂靠在县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依托县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或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先进共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