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宗委四条措施保障清明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佛教在线江苏讯 近日,江苏省民宗委下发《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清明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
清明将至,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趋缓,春耕生产、外出踏青、祭祀活动开始增多,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江苏省有近150处宗教活动场所处在林区,宗教活动场所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通知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特殊时期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落实。加强分析研判,对当前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要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有人护、火源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特别是地处林区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设立专(兼)职巡查员,开展野外巡查,加强野外巡护,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处置。
要严格防火检查。 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本场所内所有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和消防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对于消防应急处置,要有预案、有责任人、有硬核措施;加强与驻地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系 沟通,加强横向协作。
要加强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调度场所值班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加大值班查勤力度,确保信息通联顺畅、上传下达及时、反应快速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