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是法治政府重要抓手

27.07.2015  09:37

本报记者张维   “清单”一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政府文件中。
  国务院2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提出,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用“眉清目秀”来形容清单给人的感觉,她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清单有集约整合的功效,将分散于不同制度中的规定或信息集中展现,让执法者与相对人一目了然。“我们一直都在寻找和挖掘好的行政手段与途径来约束权力,让权力行使得更好。”就如同当年对于裁量基准的功效发现一样,如今,清单制度也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方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以列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清单,既可以是肯定性的正面清单,也可以是否定性的负面清单。其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清楚明白。首先是作为管理者的行政机关清楚明白。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之前,行政机关对于自己有什么职责,很多都只是知道个“大数”,并不精确掌握。
  杨伟东强调,“新一届政府正在把‘清单’作为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杨伟东认为,清单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是法治政府本身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带动法治政府的建设。清单制度的推出,主要是根据中国政府根据现阶段的管理需要,政府职能转变等改革的需要,将清单手段的运用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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