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大格局

15.09.2015  09:37

 校园模拟法庭、普法讲师团、公民法律大讲堂、普法脱口秀……深圳市自2011年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秉承法治实践是最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推出各式各样亮点纷呈的普法活动,集全市之力,在践行法治进程中传播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
  “六五”普法期间,深圳市确立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开发开放化的“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将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市第六次党代会吹响了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的激扬号角,绘就了深圳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美好蓝图。为此,深圳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发动社会力量营造全民普法氛围,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大格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保驾护航。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局级干部任前“考法”、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为公务员设立专属学法培训考试平台……“六五”普法过程中,深圳多举措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使领导干部学法不走过场。
  今年上半年,深圳38名新上任的局级干部参加了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分数低于60分者必须参加补考。目前,深圳市已举行3次任职法律考试,共有99名局级干部参加。
  据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溪林介绍,任职法律考试不是走过场,含金量颇高。新任局级干部必须参加任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热点两部分。其中,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组织法、行政许可法等十项内容,以宪法为主。若补考不合格,委任制局级干部的试用期相应延长,选任制局级干部暂缓提请法定选举机关选举。2014年1月,深圳市委组织部与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任局级干部任职法律考试的通知》,首次规定非人大任命的新提任局级干部也要参加任职法律考试,未能通过考试者,委任制局级干部试用期相应延长,选任制局级干部暂缓提请法定选举机关选举。
  在此基础上,深圳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2013年,深圳在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情况列入班子年度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评价内容,依法办事成为评价班子和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培养机关单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动社会形成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氛围,深圳整合网络教育资源,设立“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平台”,面向5万名注册学员开设90余个法治课程,推行公务员“案例式”“菜单式”学分制自选法律培训,实现公务员法治教育率100%。2013年底至2014年,深圳还在全市30个行政机关开展典型案例巡回讲座,通过行政诉讼中典型并具有针对性的案例,指导各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法律作为“用权”边界、“用权”准绳、“用权”尺度,5年来共培训9111名学员。
  “政府部门是最大的执法主体,作为执法者的领导干部尤其需要用法治思维去思考,用法律知识去做事,由上而下推动法治社会的建立与完善。”蒋溪林说。
  五年来,深圳市相继出台《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划和方案。2014年,深圳市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强调健全法规普及宣传制度,使公众参与立法、推动法规实施成为普法重要环节。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引导和相关规划方案的指引下,深圳市普法工作遍地开花。
谁执法谁普法立竿见影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是一次执法与普法的有机结合,劝导加惩处模式使深圳市民心中多了一项文明市民的行为准则,时刻牢记守法尊法。
  为推进特区控烟条例实施,深圳市卫计委等8部门在严格执法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开展网络签名、转发短片有奖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条例实施9个月来,共发放禁烟标志和各类宣传资料140万份,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对8000余人开出罚单,在制止公共场所吸烟方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谁执法谁普法”以行政执法机关为责任主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宣传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守法用法意识。
  深圳市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梅爱民表示,行政机关是法律的重要实施主体,普法是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六五”普法以来,深圳着力健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督促机制,推进政府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收效明显。
  据梅爱民介绍,深圳将法治教育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3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6个区政府、4个新区管委会被列入考核范围,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同时,全面实施2013年修订的《深圳市各单位普法职责》,对全市70个单位的普法责任予以明确。通过制度制约和目标考核,立法、执法、司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2014年度深圳普法考核优秀率达93%,效果显著。
  今年年初,深圳市福田区创新推出“谁执法谁普法”新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无缝衔接”的“谁执法谁普法”模式。福田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福田区将通过五大举措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落地。一是建立工作考核通报制度。通过目标考评检查,促使行政执法部门自觉成为目标落实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和推动者。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效。三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执法告知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执法项目及执法环节进行梳理,设置必要的普法程序,以告知书等形式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明示执法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执法程序等内容,促使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实现执法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的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责任主体结合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部门、行业官网、主流媒体等各类平台,对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予以公告,向公众及时披露相关执法、普法工作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执法活动直播、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模拟法庭将普法搬进校园
  “被告人某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你听明白了没有?”模拟法庭上,“主审法官”余梦华严肃地问道。坐在控辩席位上的控方和辩方身穿制服,手里拿着文件,在法庭辩论环节,唇枪舌剑,场面激烈。这是深圳市龙岗区南联小学“模拟法庭”上对一宗未成年人飙车案进行公开审理的一幕,一群稚气未脱的学生穿上法袍,摇身一变成了“法官”“公诉人”和“律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先行先试的深圳法治教育走在了全国前列。早在2011年,深圳市教育局就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提出依法治校、教育法规规章体系构建等一系列工程,率先将法治教育融入到校园中。
  在“六五”普法过程中,深圳摒弃枯燥乏味的讲说,各区学校将法治教育与校园特色结合,开发多项趣味活动,寓教于乐,受到师生和家长一致好评,“模拟法庭”便是深圳普法教育中最有亮点的一项创新。“模拟法庭”将普法案例搬进校园,由中小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法警等角色,经过前期资料准备、小组讨论、开庭辩论等环节,使法治教育从书本或课堂上枯燥的内容变成学生亲身参与的趣味活动。“模拟法庭”已成为深圳校园特色普法“例牌菜”,南联学校近千名学生都有当“小法官”的经历。学校还组织学生扮演“小导游”“小交警”“小法官”,走上街头和居民社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普法材料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此外,深圳市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父母同学法”、校园法律文化节、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教育优秀课件评选等活动,并通过完善全市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网、组建“大学生普法讲师团”和律师志愿团等途径,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
  据悉,深圳至今已建立了由《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12部法规规章构成的地方教育法治体系,形成教育、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律协等单位密切合作的青少年协同普法新机制,并为全市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校警)和校园法官。目前,全市已建立2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01所学校获评“依法治校示范校”。
641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对普通市民而言,法律似乎离生活很远,而律师进社区等活动,可以培养市民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的习惯,学会理性维权,维护自身权益。”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汪腾锋指出。
  早在2003年,深圳市便开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向结对社区派驻律师,律师每周定期到社区工作站值班,提供法律咨询等基本法律服务。“六五”普法以来,深圳市司法局在律师进社区工作基础上,深入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按照每个社区最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的原则,指导街道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结对子”,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一个司法所辖区内的社区,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与社区签订工作协议。同时,组织编撰《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指引》《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3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典型案例(2册)》等相关资料和课件,举办专题培训会。目前,深圳市641个社区已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居民有法律问题,足不出社区便可向律师咨询。
  龙华新区社区每月安排顾问律师值班,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与社区法律服务平台对接,及时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团队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编写《如何做个好房东》等课件,向出租屋业主、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宣讲;宝安区新安街道海华社区法律超市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居民法律问题可得到“一站式”解决;罗湖区莲塘社区将普法融入日常生活,把劳务工食堂变成普法课堂,在劳务工集中用餐时间开展“普法送餐劵”等新颖生动的普法宣传活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一年多以来,居民受惠颇多。
  蒋溪林表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是政府部门引进和组织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基层群众而形成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以满足基层社会法律服务需求。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充分利用深圳互联网优势,搭建社区居民、律师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数据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向深圳“创客社区”派驻律师,打造“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升级版。
全方位立体化法治宣传
  从“一五”到“五五”,深圳市司法局在五年普法实践中,宣传方式从单向的说教、灌输向主动参与、双向互动、文化熏陶、自觉接受的形式转变,宣传载体也从传统的大众传媒向数字化、科技化新型媒体转变,打造全方位、立体化法治宣传大格局。如今,深圳街头普法公益广告随处可见,法治化元素已渗透到城市各个角落。
  “每天一分钟,法治大意义,尽在微言中。”对高空坠物责任、航班延误赔偿、医患纠纷等日常法律问题,“普法脱口秀”节目主持人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将纷繁芜杂的法律纠纷解释得生动形象。目前“普法脱口秀”已成为福田区司法局公众号“福田普法”的王牌节目,60秒拉家常式的普法微言吸引了众多粉丝。“公民法律大讲堂”则是深圳创设的优质普法平台,被市民誉为“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为扩大讲堂影响力,发挥电视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深圳市将实体讲堂搬到电视屏幕上定期播出,形成了现场、电视、网络联合,线上线下互动的格局。
  不仅如此,为顺应信息化时代,深圳市司法局利用新兴媒体资源,在全市开辟“法治深圳网”等普法网站28个、普法微博101个、普法微信162个。其中,罗湖区“@罗湖普法人”粉丝已达46万人,获评2013年“十大司法微博”;深圳市交警局率先开通官方微视账号,并结合当下热播影视作品创作交警版《神偷奶爸》《来自星星的你》APP普法宣传片,提醒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罗湖区创设短信普法互动平台,开展“手机短信学法大家议”活动,使更多劳务工不受时空限制,灵活机动地参与,引导广大劳务工辨析学法、懂法、守法与秩序、幸福的关系,共吸引3万余名劳务工参加。
  五年来,深圳法治公益广告无论在机制建设、覆盖面、媒介形式和创作质量上,都实现重大突破。2011年至今,深圳在电视、广播、移动视讯发布法治类公益广告逾36万次。今年,法治公益广告更是覆盖公交视频全线移动视频,为法治城市建设形成良好的声势和氛围。
  深圳市司法局十分注重普法的人文化和文艺化,将法律传播和文化艺术形式紧密结合。例如,罗湖区开展“品茗赏月·猜谜学法”中秋普法活动,南山区创作皮影戏普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作荒诞戏剧《打虎之后》,获广东省第七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金奖。此外,深圳市普法办大力探索微电影普法,组织拍摄《红灯》《后进生》等102部作品,其中,《红灯》在网上迅速蹿红,在2013深圳校园微电影大赛中获得最佳影片奖,至今点击量已超过30万次。
普法志愿者遍地开花
  “深圳被称为一座‘移民城市’,但同时也是一座年轻的城市。由于人口严重倒挂,深圳执法、普法力量严重不足,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来推动普法工作。四处可见的志愿者以及‘来了就是深圳人,来了就做志愿者’的标语感染着每一位来深圳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传递法治精神。”蒋溪林感慨道。
  据深圳市义工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注册志愿者已达110万人,这意味着每10人中就有1名志愿者,深圳俨然将被打造成为一座“志愿者之城”。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鼓励资助社会力量普法,针对社会组织发展较快、运作较为成熟的特点,深圳市大力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法治宣传活动,从而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至今,通过公开征集、接受申请、核定审批等程序,已资助了16个社会组织申办的18个普法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秧歌普法、DV普法情景剧、普法书画展、“法在身边”广播节目等。同时,深入开展“普法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特区志愿之城特色,以刊登“争当普法志愿者”倡议书和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共同参加法治大道普法活动,拉开主题活动序幕,动员广大市民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感染带动身边的人,人人争当普法志愿者。
  成立于2013年的“黄马甲”普法宣讲团,在宝安区新安街道颇有名气。社区、学校、工厂、企业里都有他们的身影,“黄马甲”普法宣讲团采用法治论坛、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模式,将法律送到辖区居民身边。新安街道整合退休法官、律师等社会资源,制作统一的黄色服装,组成志愿者队伍深入辖区。自“黄马甲”普法宣讲团成立以来,根据不同单位、不同人群定制特色普法活动,进行“菜单式”普法,开展“法律进幼儿园”“禁毒进校园”“婚姻法和法律援助条例讲座”等活动,如今已成为街道普法宣传主力军,获得辖区居民一致好评。
  随着志愿者队伍的蓬勃发展,愈来愈多的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2013年12月4日,由公务员、律师代表、义工、在校学生组成的800余名法律志愿者队伍走上深圳市深南大道,向市民宣传法治理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南大道俨然变身成为“法治大道”。2014年,深圳大学普法团、市律师协会普法团等相继成立,并建立了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活动章程等一套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普法志愿者将进一步得到管理和规范。
以法治实践带动宣传教育
  良好的法治实践是最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对公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好方式。“六五”普法以来,深圳市践行法治、厉行法治,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一系列实践活动,同时成为最新鲜、最生动、最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立法方面,深圳率先探索人大主导立法新机制,制定实施一批在全国有示范性、引领性作用的法规规章。通过开门立法,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立法全过程,让市民真切感受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对公民权益的维护,增强市民对法治的信心,使法律制度从“外在的强制”变为“内心的认同”。
  在执法方面,作为全国第一个法治政府试点城市,深圳连续两届荣膺“中国法治政府奖”。建立38名专职法律顾问、126名兼职法律顾问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全面参与政府事务。建立出台国内首个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编制“权责清单”,运用11个电子监察系统对各类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督,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行使。在规范制约行政权力过程中,确立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自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在司法方面,率先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打破过去司法机关行政化管理模式;率先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实行“谁审案、谁定案、谁负责”;率先建立“鹰眼查控网”,推行查控一体的信息化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开通“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从立案到结案各节点的全流程公开;将庭审的网络直播和微博直播常态化。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极大提高了司法能力和司法效率,让市民看到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为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深圳市还组织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宪法知识欢乐答等活动。为让市民群众了解宪法,深圳市举办市民宪法体验活动,组织200余名市民走进市人大、南山区法院、宝安区海裕社区参观体验,以可感可触的方式,让市民群众了解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2014年12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国首个宪法日组织498名干警面对国旗进行庄严宣誓,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
  在法治实践过程中,深圳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出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成为全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额度最高、最严厉的城市;常年持续开展针对酒驾醉驾的“猎虎”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力,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深圳人的普遍自觉;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整治的“绿马甲”行动,把交通违法行为列入个人信用记录......一系列针对交通行为的立法、执法和普法,使城市交通文明水平稳步提升。深圳交通文明指数月平均得分从2011年的76.07分上升至2014年的80.48分。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深圳市教育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专题调研组,走访各区法院和学校,深度分析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据、成因并形成调研报告,以此编撰《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指引》,拍摄法治教育微电影,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模拟法庭活动。福田区集检察机关、团委、教育部门、企业、社工等力量,开展以“大爱福田”为主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帮教40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或工作岗位。
大数据看普法成绩单
  从2011年迈入“六五”普法,到今年“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深圳交出了一张令人眼前一亮的成绩单。
  2011年,深圳在全省率先制定首个法治文化示范点,至今已建成各类型法治教育基地2306个、法治文化公园24个、法治文化广场61个和法治文化长廊115个,形成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等10个深圳市法治文化示范点。
  2013年,深圳发布“争当普法志愿者”倡议书,目前共建立普法讲师团106个共1368人,普法志愿者队伍996支共12988人,成员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高校法学院师生等各行各业,开展活动3万余次。
  2014年,深圳开始全面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市641个社区已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目前,深圳已建立230余个法律援助站点和2300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行普法教育,使其与特区法治文明共成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已成为深圳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实践,市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深圳市普法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发挥不大、跨普法及其他专业领域综合性人才和专业队伍欠缺、普法资源整合和部门间联动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亟须改进和完善。深圳将继续加强普法工作,为率先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蒋溪林如是说。
惠珍珍 游春亮 马灼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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