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福建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出台

20.10.2017  18:32

  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省工商局牵头开展福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专题研究。10月11日省自贸办、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福建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对我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提出了“两个率先”、“四个推行”、“三个探索”的要求,即要求我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应率先理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一网贯通”平台架构,率先实现涉企信用信息“一网全归集”,推行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使用制度、“点对点”精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定向分类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信用分类标准集成和信用良好企业不举不查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信用评价长效机制、风险防控动态预警长效机制和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