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福建适应新常态主动新作为

21.01.2015  10:18
      “国家林业局多地密集调研林改”“深化林改配套方案呼之欲出”“林业股享改革盛宴”……自2014年底至2015年初,林业改革的消息备受媒体关注。       “福建是我国最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永安林业是A股市场最活跃的林业股之一,因此,在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当下,福建或将再次成为全国林业改革的探路者。”有关专家如是说。       “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福建;殷实小康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同样不是美丽福建;美丽福建,应当是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结合。”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明确了福建未来的图景,为林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事实上,自2013年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从加强林权管理、建立林权流转市场等10个方面进行周密部署后,福建林业就在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改革大发展。       创新保护体系,捍卫森林资源安全       “这条线路是罗上美昨天16时至今天16时的巡护路线。”永安市森林资源巡防大队大队长林伟在电脑可视化调度平台上先点轨迹监控,再选择槐南中队护林员罗上美,边演示边向《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介绍,“通过他传回至网络平台的照片,可直观地了解到彼时森林资源的情况。”       “这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永安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又一次创新。”永安市林业局党委书记陈莹介绍,“通过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林业信息化能力建设和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确保了林业治理体系的效能发挥,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永安市委、市政府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政府力量不足、森林资源管护方式滞后等问题,在引进可视化调度平台的同时,专门成立了森林资源巡防大队,遵循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将管护责任交给市场,有效降低了管护成本,尤其是专业化的服务,大大提升了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自2013年巡护大队成立至今,辖区内盗伐林木案件下降了90%。”林伟说。       “巡护大队只能‘防’‘守’,如果发生盗法林木案件和林木权属纠纷,林权所有人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呢?”面对记者的疑问,陈莹说出了“司法护绿”。       2012年,永安市林业局创新执法形式,与市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涉林纠纷“大调解”工作,至2014年11月,共调处办结各类林木林地权属、承包经营权纠纷110起,消除纠纷面积6121亩。       记者从福建省林业厅了解到,“司法护绿”是福建省捍卫森林资源安全的创新性“利刃”,是全面加强依法治林能力建设又一的重要体现。       早在2007年柘荣县法院首创“复植补种”案件审判模式后,福建各级法院把涉及生态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建设美丽福建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原林业庭基础上成立了生态资源庭,各地法院也陆续成立了专门的生态资源审判机构,集中管辖审理各类生态案件。       特别是2010年福建省法院系统开创了生态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先河。当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基层法院陆续设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并出台《关于为推进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为福建生态省建设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       福建林业改革的实践,正是对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在2014年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的“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强大功能”的最佳回答。       构建金融体系,激发林业内在潜能       在深化改革中,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做到“收”“放”自如,盘活林木资产?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赵树丛指出,要赋予国有林和公益林抵押担保权能,鼓励地方政府建立集体林权交易市场、林权收储中心和担保中心,减免评估手续和费用,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福建作为全国林改先行区,2013年率先在全国成立了林业收储中心,通过对林农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进而促进更多社会资金向林业行业聚集。以福建福人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省级林业收储中心也即将挂牌试运营。       “既然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为何要成立收储中心呢?”对于记者的疑问,福建省林权登记中心负责人给出了答案:给银行吃“定心丸”。       “此前,个别金融机构出现过贷款人违约的情况,出于风险考虑,相关金融机构的业务量便不断压缩,不仅遏制了林业发展势头,也影响金融业发展。”该负责人介绍,“而林业收储中心的建立,是贷款人以林权抵押形式申请贷款,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后,由收储中心收储并提供担保,银行据此发放贷款。一旦贷款人违约,收储中心将一边向银行偿还贷款,一边负责处置抵押的林权资产,从而给银行吃了‘定心丸’,激发了银行放贷热情。”       记者在邵武市了解到,2014年2月富源林业收储中心挂牌成立,作为闽北首家林业收储中心,由国有企业邵武富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收储中心成立不到一年,已经受理林农以林权抵押的林地面积2.15万亩,申请贷款金额4659万元,金融部门已放贷1456.2万元。”邵武市林业局局长黄志彪说,“金融是推动林业改革的重要力量,激发了林业内在潜能,推动了富民增收。”       “社会资金的涌入,促进了森林资源资本化。”永安市林业局副主任科员杨敏介绍,财政的蛋糕毕竟有限,永安市为让山林产出更大效益,通过林业担保、林业收储机构,畅通了森林资源与社会资本互换渠道,加之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也参与了林业金融产品开发,全市已累计发放林业贷款66.97亿元。       “此外,永安市还不断延伸林业改革的触角,让林农更便捷地享受金融带来的红利。”杨敏介绍,继2004年在市区成立了全国首家林业要素市场之后,近年来还在各乡镇成立了林业要素市场分中心。       据了解,因通过收储担保贷款风险低,许多金融机构还给予该项贷款多重优惠。邵武市信用联社目前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的上浮幅度下降了35%以上,贷款期限从原来的1年延长到3年,贷款额度也更高了。       毋庸置疑,当林业融资难、投资难的“两难”问题破解时,林业必然迸发新的活力。       完善合作体系,增强抗击风险能力       当林业改革迈入深水区,如何解决林业发展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的难题,进而增加农民抗风险能力,便显得尤为重要。       “在明晰产权之后,必须走合作经营之路,这是林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总结和社会共识。”福建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说。       2011年底,赵树丛在福建调研林改工作时指出,林业的专业合作,大家为什么积极性那么高?就是因为合作社可以办大家都想办而一家一户又办不了的事。农民搞合作社首先看中的不是规模,而是利益和收入。林业走合作化发展方向是对的,肯定是要走的,而且是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但根本点是要符合农民利益。林业周期长,见效慢,从生产发展过程看更需要联合的形式,但从利益分割看更需要个体的形式,这是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发展合作社是个好办法。       近年来,福建把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社建设。       为此,省里还出台了“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即免收登记注册费、免收增值税、免收印花税,实行林木种苗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森林保险补助,采伐指标优先安排、科技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享受。并对带动力强、起示范作用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2014年11月底,福建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243个、累计2188家。       有关专家表示,合作经营既可以有效解决单家独户的林农如何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问题,又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与农户的各自优势,实现双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难预料,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八闽大地必将呈现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空气清新的自然之美,福建人民也必将拥有更好的生活水平,拥有共同的精神家园。   (作者: 吴兆喆 傅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