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促发展 福建教育在行动(三)
今年全国“两会”,“三点半”难题作为一个热点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教育部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的相关政策问题,探索依靠社会力量解决“三点半放学”问题,并加大力度解决其他教育问题。
近年来,福建各地对课后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政府、学校、志愿者、社区、家长齐发力,解决“三点半”难题成效初显。但我们也发现,各地在探索实施过程中有喜有忧,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 各方观点 几家欢喜几家愁
家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教,有保障
大部分家长希望解决的不仅仅是“三点半”之后有人接孩子的问题,更希望孩子能够充分利用接送“时间差”进行学习。就课后服务内容而言,有的希望有老师督促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就行,有的更希望在课后学习美术、音乐、舞蹈,还有的喜欢进行体育活动,不一而足。
尽管需求多、众口难调,但有一个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同,那就是由学校主导提供课后服务。“老师专业,学校场地、设备也有保障,我们对学校的管理也放心。”泉州的家长黄丽华发自内心地说。
学校:管理有困难,安全存隐患
就学校而言,开展课后服务的管理问题、安全问题、师资问题、资金问题,都是巨大的挑战。
晋江梅岭赤西小学校长黄谋荣表示,学校教师的数量和比例是按照规定的教学需求配置的。“学校只能保证正常的教学,再去提供课后服务,比如艺术和体育方面的师资就非常紧张。如果学校出资向社会购买服务,经济上又是一个负担。”
泉州洛江区多所小学开设丰富多彩的“四点半”课堂
泉州洛江区万安中心小学校长尤晓明说,“与校外机构合作,要考虑校外机构人员的资格和稳定性,还有安全因素,比如四点半以后有人到学校接孩子,那么是家长、机构人员,还是外来人员就比较难区分。”
“单纯依靠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话,确实存在很大困难。”洛江区教育局副局长黄铁水表示,课后服务是课堂之外的补充,课程怎么设置、活动怎么组织、人员怎么管理、师生安全怎么保障,这些难题让学校“望而却步”。
教师:负担重,责任大,补贴少
“学生放学离校后,我们原本可以安心地备课、批改作业、充电学习。如果还要负责晚托的话,会大大增加我们的工作量。”福州的一位老师说。当前,福州有部分中小学长期开展午托服务,“如果再增加晚托,每天将有三分之一的教师要参与托管轮班。”一位教师表示,自家的孩子也需要接送,实在是分身乏力。
“毕竟是志愿服务,还是要充分尊重老师的意愿。”晋江白兰花教师联盟的吴宝治老师说,“有些志愿者刚开始兴致很高,但是过了一年、两年就退出了,像前不久我们有志愿者就说工作很忙没办法参加,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晋江一些小学外聘有专长的教师开设兴趣班
泉州实验小学洛江校区的外聘教师许志海告诉我们,来学校“四点半”课堂开展活动报酬不高。“因为是公益性质,待遇大概只有培训机构的三分之一。”
“按照规定,在编教师是不能领取额外报酬的,所以我们只能聘请编外教师,或者是有特长的外聘教师、退休教师。”洛江区教育局初幼教股股长林秀珍谈到,“但这支队伍一定要有编内老师参与,有专长的老师支援,才能办得有内容有质量。”
社区:无专业力量,要二次接送
福州万里社区党支部书记林旭表示,“我们社区干部没有这方面经验,只有依靠志愿者跟我们配合,才能把这项服务做起来。”据了解,这几年,福州不少社区也发动了各方力量,积极联络高校志愿者、退休教师等组成服务队伍,但志愿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是十分有限的。其实,社区活动室场地有限、教具有限、师资不足,家长们的接送难题也无法彻底解决。“我们要先去学校接孩子到社区活动室,活动结束了再来接,那我们还不如自己接回家算了。”一位家长如是说。
社区开展活动主要依靠志愿者力量
■ 联合发文 政策红包怎么领
今年3月,福建省教育厅联合省总工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课后服务的形式及内容、原则等进行了明确界定。无疑,这对家长来说是一份政策“红包”。
课后服务,学校是主渠道
文件要求,建立多方参与的中小学课后服务体系。这里的“多方参与”,主要指中小学校、社区活动场所等公益机构及有资质的社会机构。
“这些参与主体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学校,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这确立了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福建教育学院邹开煌教授认为,需要解决“三点半”难题的家庭很多,只有学校来组织才能应对当前巨大的需求,并且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形式及内容为学生提供服务。文件为调动学校主导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在教育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如省财政将配套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相关部门应予以经费补助,允许学校给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以这些措施实实在在为学校松绑。”邹开煌说道。
“看到这份文件,我感到很高兴。”晋江的黄谋荣校长告诉我们,学校已经先行先试,给参加志愿服务的教师发了劳务费,这部分资金是不计入绩效总量的。在安溪县,当地不仅出台了指导意见,还配套制定了中小学课后服务超工作量劳务费发放标准,让学校有据可依;同时,今年县级财政配套1000万元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以此为抓手“补弱培优”,提升当地基础教育质量。
“有了资金支持,很多项目都可以开展得更好。”吴宝治老师建议,聘请社工、退休老师、志愿者走进校园开展有特色的传统文化教学活动,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和课程设置都是有益的补充。“还可以对长期坚持志愿服务的教师设立奖励机制,这也是一种认可和鼓舞。”
社区资源,盘活利用是王道
“我真希望有越来越多志愿者进来。”福州万里社区的林旭书记在文件出台后表示,“因为我们有这块场地,如果能够利用起来,更好地为小区居民服务,对于日常开展工作也很有益处。”
阳光朵朵少儿托管中心的王铭强与林旭想到一块去了。“我们最早为何选择在军门社区设点呢?就是看中这边有比较像样的四点钟学校。”他表示,政府在社区建设四点钟学校上投入了不少资金,活动场所宽敞且功能齐全,而托管机构的活动空间比较有限。
小学生在托管机构做作业
“现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也参与进来,我建议把托管的资源与社区的资源充分融合。”王铭强说,现在阳光朵朵已有部分托管点尝试与社区融合,有些是孩子在托管点托管,有需要的时候到社区去活动、学习;有些直接就把托管点办在了社区活动室,托管点的老师会给学生限定活动区域,对于其他来活动的孩子也会帮忙代看。“这样可以减轻社区干部的工作负担,我们的房租压力也减轻了,最关键的是,资源共享不浪费。”王铭强这么说。
托管行业,规范发展是正道
“托管行业一直没有被明文确认,很多从业者都觉得是‘擦边球’项目。”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副会长、学生托管专委会主任上官兰秀多年来最期盼的,就是托管行业的身份确认和规范发展。
“文件承认了校内托管和校外托管,把托管清晰化、明朗化,这也是一个托管行业重新洗牌、促进优胜劣汰的信号。”上官兰秀表示,这其实对托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管理制度要有效,教师团队要稳定有质量,安全教育要更重视,行业自律要更规范,“这是好事,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同时,文件在经费保障方面提到“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的标准进行。“虽然文件指的是经费发放,但是这也给我们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我们知道怎么配备老师是对的、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她建议,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有资质、有专业经验的托管机构入校服务,对于企业而言能够走得更长久,对于学校而言减轻了一些负担,对于家长而言能享受到公益普惠的课后服务。
■ 综合施策 合力解决教育难题
据了解,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在推行校内午托管理有过不少探索。2009年,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校内午托的收费标准、参与午托管理的教师补贴发放政策、学校管理等问题。
2010年4月,省教育厅转发福州市《关于加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学校在解决课后托管需求上的主渠道作用,并允许学校适当加收“午托管理费”。
2012年,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下发《关于设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校内午托管理费和伙食费项目的通知》,明确校内午托管理费和伙食费标准,后因种种原因于2017年被废止。
2014年10月,省食安办、省食药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的是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
从午托管理政策出台的过程看,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民生工程。“虽然很复杂,但是近年来学校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具备了开展课后服务的基本条件。学校作为主渠道,不应畏难,而应把开展课后服务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抓手。”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介绍,现在全省各地市都在抓紧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在今年秋季学期全面启动课后服务试点,先落地、后生根。
“把课后托管的责任放到学校,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防止变相‘补课’,其次是如何厘清学校的责任,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课后服务监管,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尤为重要。为此,文件要求各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试点学校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给各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走样”上了一个“双保险”。同时,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真正让老百姓有获得感,不仅要对症下药,还要疏堵结合,通过综合施策,让教育生态良性循环。今年起,福建省教育厅将陆续出台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民办教育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政策,与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相衔接,整体谋划“组合拳”。
“只是政府一头热,这件事很难持续。”这位负责人表示,政府做好了顶层设计,还需要基层创造性实施,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教育小事皆为民生大事。只有共同参与、多元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多方共赢,让这个政策红包越来越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