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21.11.2017  09:45

  20日,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委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于伟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于伟国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审慎稳妥、扎实有序地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于伟国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体系,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扛起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把“四个意识”贯穿始终,从政治大局上、战略全局上、方向目标上深刻领悟党中央推进改革的决心和意图,积极拥护改革、真正悟透改革、全力推动改革,严格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省委的具体工作安排,保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要把总体目标贯穿始终,把方案谋划得更加周全,把政策研究得更加透彻,把措施制定得更加务实管用。

  于伟国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全程做好改革试点的领导、统筹、协调、落实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顺利推进;各级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对改革试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各级纪委要担好专责,细化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形成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加强宣传引导,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保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省领导王宁、裴金佳、徐谦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对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洪祥就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协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在全省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分会场。(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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