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0.09.2014  09:35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专门下发《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民办[2014]397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在全民政系统深化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通知》明确,一要持续推进八个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民政部门面对的大都是困难群众,特别要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现象;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工作时间群众办事找不着人问题;严肃查处暗箱操作,凭“人情关系”办事的问题。二要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个不正之风问题和其他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整治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问题。三要落实责任抓好民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闽委办〔2014〕36号和闽委〔2014〕11号文件要求,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问题;整改“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过多”问题,齐心协力抓好民政系统专项整治任务的整改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整治责任、目标要求、进度安排,细化推进措施。要善于从群众反映的情况中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努力从源头上破解难题。要强化督查督导,对列入专项整治的问题,件件抓好落实。对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展的单位,要锲而不舍,持续用力,逐项“回头”看,拿出过硬措施,彻底整改到位;还没有开展的单位,要迅速行动,细化任务,突出重点,一项项地开展整治。省厅将对各地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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