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治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关键在于法规实施,难点在于法规执行。因此,必须把强力施法、严格执法作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键、要害来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着力强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应坚持思想先行,着力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全军官兵充分认识厉行法治的极端重要性,真正从内心深处树起法治旗帜,自觉把法规制度作为一种信仰来追求,作为一种观念来崇尚,作为一种规则来遵守。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历来是建军治军的铁律,是一支军队能够屹立于世界强军之林的重要标志和保证。我军从建军之日起就以纪律严明而著称。正是由于军纪严明,才确保我军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仍然是军队改革建设的法宝、强军兴军的铁律。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有法治军队作支撑;实现强军目标,必须以坚强法治作保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必须依托法治来推进;保持军队良好形象,必须用法治来维护。因此,应从有效履行职能使命、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强大军队高度,认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地位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律制度和条令条例规范部队各项建设。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科学的管理理念在军队管理方式上的具体体现。法规如果不被信仰、不被崇尚,就会形同虚设。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使全军官兵树立法规至上观念,实现对法规制度的真心拥护和真诚敬畏。要强化法规制度在军队全面建设中的最高权威、最强规范作用,任何机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行事、依法办事、依法活动,始终把法规作为最高准则不违反,作为高悬利剑不触碰,作为行为规范不逾越。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最高境界是启发自觉,使遵规守法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常态。正如朱德所说,我军的纪律“决不依靠打骂来维持,而是建筑在无产阶级的团结上面,用自我批评的精神、教育的精神,互相督促和勉励,达到自觉遵守纪律”。因此,应当引导官兵把学习法规、落实法规当日子过、当镜子照、当习惯抓,坚持做到办好每天必办之事、守好人人必守之规、尽好各级必尽之责,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贯彻落实建立在广大官兵高度自觉基础之上,实现内心规则与外在规则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