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8.11.2014  18:15

    近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重视和加强宪法教育,要在国家宪法日同步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全系统的宪法教育活动。每个宪法学习日将结合国家宪法日的要求,确定一个或多个宪法知识要点作为主题。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教育部要求,自2014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中小学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上述活动基础上,采取其他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

  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自主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政法院校和专业师生要组织一次宪法宣讲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方或本部门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制作宪法教育的展板、宣传资料,主要领导要深入中小学参加或者主持一次宪法教育活动;要积极协调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以及高校师生进入中小学讲授宪法知识,配发相关读物、资料,支持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