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福州古厝〉序》
6月10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会议指出,在今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人民日报》重新发表习近平总书记17年前所作的《〈福州古厝〉序》。这篇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文章,生动阐述了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的重要性,鲜明提出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刻论断,深刻诠释了共产党人热爱文化、珍惜文化的深厚情怀,对于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保护好自然遗产,对于我们更好传承文明、增强文明自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文化自信,把高标准精心守护、永续传承历史文脉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和挖掘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巨大精神财富、文化价值,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和厚望。要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传承创新和系统综合治理,对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分门别类、建档造册,突出前瞻性保护,加强整体性传承,深化闽台交流合作,注重保存传统风貌和个性,提高文物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全社会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要进一步提升保护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建强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推动文物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长效化常态化,实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会上,郑国珍、李厚威、严龙华、林志森等专家学者就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名村等保护利用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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