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社“社村共建”升级为农服务方式

03.06.2014  10:39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供销社适应农业转型的重大变化,充分发挥供销社和村级组织优势,积极创新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模式,通过与村级组织联合合作,扎实推进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三位一体”的“社村共建”工作,提升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在市场竞争中、在产业链条上破解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增收难题,实现了农民致富、村集体增收、供销社发展三方共赢。

一、共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农民生活

近年来,全市各级供销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加强与村级组织协调合作,按照“农村社区建到哪里,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就延伸到哪里”的思路,及时把日用品超市和农资超市等优势经营服务项目开进新建农村社区。目前,全系统已参与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68个,其中大部分服务项目是与村两委合作建设,营业和服务面积12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内的农民120余万人,推动了“社村共建”工作,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如山东新星集团同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共建社区服务中心, 2002年以来,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3万元,共计33万元,解决20余人就业。张店区供销社租赁南定镇马庄社区800平方米经营设施,投资150万元,建成全市第一家蔬菜平价超市——合家福超市马庄店,每年为村集体增收8万元;超市每天不断档供应15种以上常备蔬菜,价格平均比市场便宜15%左右,让居民买得到平价菜,吃得上放心菜,满足了当地社区居民生活需要,成为新社区购物休闲的新亮点;桓台县供销社同唐山镇黄家村合作建设黄家社区服务中心,配套日用品、农资超市和幼儿园、养老院等经营服务项目,深受当地农民欢迎。通过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深了供销社同村两委的感情,为村民生活带来了便利。

二、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

近年来,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联合村级组织、种养大户和农民,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供销社已联合村级组织和部分农民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677个,重点培育全国总社示范专业合作社6个、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38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4个,助农增收2亿余元。博山区池上供销社加强同村集体合作,通过村委租赁土地、吸纳村集体入股,联合农民发展食用菌合作社,吸收村两委成员到合作社任职,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2万元,每年出口食用菌100多万棒,带动当地农民500余户,助农增收50万元。为推动社、村更深层次合作,今年初,池上供销社与池埠村联合成立了淄博淄河源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300万元,其中供销社出资160万元,池埠村委及农户出资140万元。专业社将池埠村闲置养老院设施改造成高标准客房12套,床位24个,并对10家农户空闲院落进行改造,联合社员、村民建设吃、住、采摘、旅游、购物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度假项目,“社村共建”领域不断拓展。该旅游项目今年“五一”试营业期间效益良好,预计年营业额可达50万元以上,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万余元,农民直接增收3万余元。

三、共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繁荣农村市场

以山东新星、桓台联华、沂源世纪东方、张店合家福等供销社日用品连锁龙头企业为主导,联合村级组织,实施龙头带动和超市下乡,加快推进网络扩张,积极推动经营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全系统日用品连锁超市发展到955个,80%以上建在农村,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保障了安全消费,繁荣了农村市场,供销社已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如桓台联华超市依托村级资源,积极推进网络扩张,超市直营店发展到35家,加盟连锁店120家,总面积达5万余平方米,年销售额4.3亿元,经营服务网络基本覆盖了全县,实现了以现代经营方式增创农村流通新优势。着力创新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全系统已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9家,发展直营店271个,实现了县域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全覆盖。在已建设的1200个日用品、农资超市(直营店)中,有50%以上是租用改造村集体和居民的场地、设施,年为村集体和居民增收近千万元。依托“村两委”将化肥直接供应到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广大农民,2013年,全系统实现化肥直供10万余吨,让利农民1000余万元,社村联系逐年增强,为“村两委”服务农民提供了平台。

四、共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农民生产

按照“因地制宜、多种形式、面上推动、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租用农村房屋设施4万余平方米,社村合作开展“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直供、大田作物病虫草害防治、大田作物托管服务、土地流转项目、农村融资服务等经营服务活动,年农业规模化服务面积40万亩,转移农村劳动力3500多人,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增收7000多万元。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组织优势,积极开展以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为重点的大田作物系列化服务,促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动了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如桓台、临淄等区县供销社投资400余万元,配备作业机械150台套、购置整合植保飞机10架,累计开展大田作物机械化统防统治面积40余万亩,为村集体增加收入50余万元;高青庆丰农资公司通过“村两委”流转土地1600多亩,种植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每年为村民带来192万元收入,安排当地劳动就业100多人。积极组织指导系统内32个单位开展涉农金融服务,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提供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服务,年调剂资金10亿元,进一步提高了供销社为农规模化服务水平,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有力地服务了现代农业生产。

五、共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保障质量安全

近年来,淄博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60号)精神,扎实开展“百千万”农产品经营服务三年行动,联合村级组织共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优质优价。目前全市供销社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品牌59个,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近20万亩,发展改造农产品经营店(专区、专柜)400余个,年实现农副产品购销额30多亿元。通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当地农民规模化生产,为当地农村带来了可观收入。如沂源县供销社长青公司租赁石桥镇土地230亩,建设菊花基地和韭菜基地,其中多头菊花每年出口日本400多万株,年为村集体增加租赁收入和劳务收入40多万元。高青县唐坊供销社领办糯玉米专业合作社,每年为农民推销糯玉米500余万斤,每斤比市场收购价高0.1元,为当地农村增加收入50万元。扎实开展“农超对接”和直采直供,为当地农产品找到了销路,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淄博众得利蔬菜产销专业社每天组织近200吨鲜活农产品直供北京物美、美廉美和华普等大型超市,年销售额2亿余元,真正实现了从地头到超市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