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六旬老汉起邪念 猥亵六岁女童获刑
05.01.2015 13:42
本文来源: 法院
陈某有个孙子叫小明,因其两家住的较近且年龄相仿,平日田田经常到陈某家找小明玩。去年6月25号上午,田田和往常一样去找小明玩,两小孩在客厅里玩了会玩具,小明玩腻后就跑到院子里留下田田独自玩耍,这时客厅只剩下陈某和田田,于是陈某就产生邪念,哄骗田田到他房间去玩玩具,哄了几句田田不肯答应,但陈某却强行将田田拉到他房间并将门反锁。
到房间后,陈某将田田按在床铺上并把田田的裤子脱下来,之后用手抠摸田田的生殖器。期间,田田一直反抗并哀求叫喊:“很痛要回家”,面对一个幼女的反抗和哀求,陈某无动于衷,竟将她猥亵了长达五分多钟,并致其阴部出血。事后,陈某还威胁田田不可以和任何人说此事,否则就要打她。
傍晚,外婆肖某给田田洗澡时,发现孙女的内裤贴近阴道的地方有血迹,问她怎么回事?面对外婆的询问,田田因为害怕保持沉默,而肖某也以为是孙女较胖,大腿被内裤磨破皮而流血,所以没有在意,也没有在追问田田,还把染到血的内裤扔到离家不远的荒地里。
过了几天,恰巧田田的妈妈林某给她买了条新裙子,并告诉田田不能让别人掀自己的裙子,田田这才把前几天发生在陈某家的事告诉了林某。林某知道后立即问肖某前几天给田田洗澡时的情况,并把事情经过告诉她,肖某听后既慌张又气愤,两人去附近荒地将染血的内裤找回家做证据。
案发后,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很快将被告人陈某抓获,经现场勘查、指认照片、辨认笔录等,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涵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满足性欲,猥亵未满14周岁的女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坦白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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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5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