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传销人员泯灭良心 用“爱情牌”诱入陷井

10.12.2014  20:10
  传销组织凭借着网络聊天大肆开展异地邀约,把受害人从全国各地骗到特定传销点进行以推销保健品为名的非法传销活动。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涉案的3名成员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6月4日,吴某以网聊的方式与覃某“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吴某以一起来涵江开奶茶店为由,将情人覃某诱骗到位于涵江区一小区内的传销窝点。同时,另一名受害人黄某也被人诱骗到此传销窝点从事传销活动。

  窝点内,崔某任“传销主任”、秦某任“管家”,崔某指使秦某采取控制该传销窝点大门钥匙、限制人员自由外出、对外出人员进行陪同监视等方式,限制覃某、黄某的人身自由。期间,吴某积极配合同案人张某等5人(均已被行政处罚)在覃某外出时进行陪同监视,并从覃某交出的银行卡账户取出现金2.8万元,用于交纳上线费。同年7月1日10时许,公安机关接到覃某报案后,在该传销窝点内当场抓获崔某、秦某、吴某。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