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一个周密的“护送”计划

06.04.2016  23:05
  3月26日,持续半个多月的雨天终于结束了,春日暖阳普洒大地,似乎在迎接着刑满释放的贵州籍少年小雷。

  “一般人出去时会有亲人在看守所门口迎接,可小雷在莆田举目无亲,怎么帮助他重新踏上正确的道路?”今年春节后,莆田市涵江法院少年庭法官小姚接到一件既普通又特殊的案件。

  年仅16岁的外地籍少年小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悔恨。小雷自幼生长在贵州苗族山寨,父亲长期卧病在床,母亲为维持生计常年在外务工。为减轻家庭负担,小雷初中未毕业就与老乡到莆务工。不久,由于年龄较小又涉世未深,小雷结交了社会青年,且在他们的唆使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考虑到小雷的特殊情况,小姚马上联系小雷的家人和朋友。然而,由于带着小雷进城务工的老乡已经离开涵江且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而小雷又不愿让卧病在床的父亲和忙于生计的母亲担忧,不愿透露他们的联系方式。由于小雷的家乡地处偏远,通讯不便,即使通过司法机关也联系不上其家人,更不用说通知他们参加庭审。

  这可让小姚犯难了。虽然法院在庭审时为小雷聘请了合适成年人,指派辩护人,保障他的诉讼权益,然而根据小雷的犯罪行为,他在判决生效后不久即将刑满释放。如果没有亲人来接,小雷很可能在刑满释放后流离失所,甚至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想到这,小姚立即向涵江法院分管少年庭的副院长报告,并向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介绍小雷的特殊情况。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救助站的小陈和小姚制定了一个周密的“护送刑释少年回家计划”,确定接送人员、落实食宿地点、购买返乡车票、预支路费等等,做好接送、安置、返乡等准备工作,确保小雷能够安全回到家乡。

  3月26日,虽然是星期六,但当天一早,涵江法院法官小姚、涵江检察院检察官小何和区救助站小陈早早来到看守所,等待小雷的刑满释放。当小雷看到有人来接,又惊又喜,激动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雷,希望你能吸取这次经验教训,谨慎交友,好好工作,踏实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这是为你买的早餐,赶紧吃了填饱肚子吧!”小姚动情地说道。

  “谢谢您,法官姐姐,我以后一定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再也不做偷鸡摸狗的事了。”说完,小雷深深地给小姚鞠了一躬,两行热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在小姚他们的护送下,小雷很快就从派出所领回被抓时暂扣的物品。

  从派出所去动车站的路上,小雷扯着小姚的袖子小声地说道:“请你们不要送我回老家,好吗?”小姚一脸惊讶,问其缘由。

  原来,小雷答应卧病在床的父亲,一定要出人头地后才回乡见他,现如今却无法向父亲交代,更不敢向父亲提起犯罪之事。

  小雷的孝心打动了小姚,并尊重小雷的意愿,送他去原务工工厂找朋友继续务工。同时,小姚留下了联系方式,让小雷找到朋友后打电话报平安,生活上、工作上有困难都可以找法官帮忙。

  “只有安其身,方能安其心。引进刑释护送制度,护送刑满释放少年回家,只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在与区检察院、民政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救助渠道和完善救助工作,保障失足少年刑满释放后有人接、有人管、有人育,从情感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刑释少年铺起一条平安阳光路,杜绝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涵江法院分管少年庭的副院长如是说。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