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利剑出鞘亮锋芒 密织法网护民安
“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不断更新,更具迷惑性、欺骗性。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对一些无法鉴别真假的陌生短信、电话、网络链接,尽量不要理会。”10月19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开展“平安月”普法工作暨反诈骗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防诈常识,建起法治“安心桥”。
近年来,该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勇于担当、创新思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下重手,持续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做到严厉打击、惩教结合、遏制犯罪,切实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拳打击 电诈犯罪无所遁形
“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20年12月31日,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以被告人吴某、吕某为首,由20多名被告人组成的跨境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的刑罚。
2019年,被告人吴某、吕某等人与菲律宾马尼拉“GMQ”公司负责人(即同案人欧某)约定以承包代理的合作方式,实施买卖虚拟货币类型电信诈骗:由“GMQ”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运营培训等幕后管理工作,吴某等人负责人员招募及工作的具体实施,诈骗所得由双方依约定分成。后吴某、吕某等人先后招募成员20多人,成立了诈骗团伙。
2019年3月至9月间,以被告人吴某、吕某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上述方式先后诱骗19名被害人投资,造成被害人资金亏损共计611.9万余元。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院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审判机制。”涵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建贤介绍道。
2016年,被告人秦某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沣沁公司。2017年9月起,为牟取非法利益,秦某开始策划并组织、培训公司员工作为话务员,冒充上海“大众”等汽车服务商,以“参与398元的优惠活动购买进口的行车记录仪1个、进口节油器1个并赠送400元中国石化加油卡1张”为由,骗取客户的信任,使其信以为真。而实际上邮寄送达的均为质量低劣的行车记录仪1个、节油器1个和无法使用的假冒中国石化加油卡1张,并诱骗客户货到付款签收。3年间,秦某陆续组织公司员工30多人实施上述诈骗活动,共诈骗得逞11153单443万余元、未遂10552单419万余元,诈骗人数达600多人。
2020年8月31日,被告人秦某因犯诈骗罪、行贿罪被涵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被告人及同案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20年以来,涵江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3件99人,审结23件67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审结了一批犯罪数额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频发势头,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协调联动 源头管控初见成效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治理难度较大。自国务院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断卡”行动以来,涵江法院紧扣区委部署决定,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利用电信网络犯罪,展开雷霆“断卡”行动,努力营造网络环境的清朗天空。
“单丝不成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必须聚合社会各界力量,综合治理、联动协作。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涵江法院依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以及金融系统,出台相关防范措施,积极对接监管部门、通讯运营商、商业银行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用户办理和使用电话卡、银行卡的监管。通过全面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梳理单位和个人“一人多卡”“一人多户”“频繁挂失、注销”等明显异常线索,并追根溯源加大侦检审力度,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防联控工作实效。
“现在宣判!”2021年3月12日,涵江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19年8月,被告人林某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情况下,仍先后3次向其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7张、配套优盾及电话卡若干,并从中非法获利9500元。而后,上述部分银行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共计流入资金6228万余元,流出资金6227万余元。其中,已核实被害人王某等7人被诈骗后与上述银行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共计20万余元。
2021年1月至今,涵江法院积极响应“断卡”行动,对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精准打击,依法审结涉“两卡” 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17件28人,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罚,涉案犯罪数额超过人民币1.2亿元,查扣涉案“两卡”达千张以上,取得初步成效。
“切断不法分子开办‘两卡’渠道,是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根本之策。”涵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姚丹介绍道,“公检法三家联动协作,对涉案‘两卡’线索明确专人核查研判打击;侦查部门在第一时间将涉案人员抓获、收集证据,对个案发现的问题、特性及时同法检两家衔接沟通、把握标准、强化监督和配合。并结合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具体司法实务问题,在研判的基础上加以明确认知、达成共识,形成司法工作合力。这是持续深化‘断卡’专项行动实效,从而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多措并举 反诈宣传不留死角
如何守得住群众的“钱袋子”?涵江法院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延伸宣传触角,本着“多一人知道,少一人受骗”的原则,全覆盖无死角开展反诈宣传,只为守住百姓的“钱袋子”。
“作为涵江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人员,我会运用自己掌握的反电诈知识,教育引导更多人识别诈骗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参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的涵江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黄茜如说。
涵江法院积极响应涵江区“万名干部与百万群众面对面”防骗知识大宣传活动,倡导全院200多名干警、职工、聘用人员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扩大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该院强化线下宣传,深入基层社区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1000多份,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20多次。
“如果遇到只见网络短信等见不到真人、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时候,请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切勿虎头虎脑地转账。最后也希望大家保持警惕,注意钱财之物!”7月1日下午,涵江法院刑事审判庭的3名法官和助理一同来到涵江区涵中社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活动中,涵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邱益鹏结合宣传手册,向群众耐心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段、特点,针对目前居民容易上当受骗的原因进行深入浅出地分析,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犯罪分子如何利用群众法律知识欠缺而实施诈骗活动,并向群众提供行之有效的防范建议,切实提升了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鉴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样的宣传好,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掌握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涵中社区的张阿姨高兴地说。
与此同时,涵江法院利用室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反诈骗宣传标语、口号,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宣传媒体发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典型案例,深刻揭露诈骗手段和危害,常态化惩戒曝光形成威慑;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刑事案件快审、快结、集中宣判活动,通过庭审直播平台向外扩散,营造强大的反诈声势和舆论氛围,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普法宣传与司法审判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真正将司法服务和保障落到实处。”涵江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林青山坚定地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