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一老板注销工厂恶意避债被法院追责

26.04.2016  12:00

  莆田网讯 为了逃避1名员工工伤赔偿责任,涵江一家电子加工厂老板竟恶意注销掉工厂,企图逃避责任,却最终还是难逃偿还责任。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处工厂业主黄某支付给当事人王某工伤等各项赔偿34万元。

  原来,王某原是涵江区某电子加工厂员工,主要从事模具加工、模具修理等工种,在岗期间恪尽职守。可是在两年前的一天,王某在上班期间不慎被模具压伤右手,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六级。王某要求工厂给予工伤赔偿,但双方对于赔偿事宜并未达成共识,王某遂申请仲裁。

  2015年3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伤待遇,但该委发现这家电子加工厂已经注销,无法受理。原来,电子厂老板黄某为了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竟于2014年7月将工厂恶意注销。

  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据查,电子厂仅支付给王某部分医疗费1.2万元,对于王某的其他损失拒不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受伤职工所应享受的法定权利。原电子厂已经注销,负责人黄某作为该厂的个体经营者,应当对该厂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故作出以上判决。

  (吴美琳 郑主兴 陈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