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一桶装水生产企业抽检不合格被罚
07.06.2016 18:0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莆田网讯 酷暑将至,桶装饮用水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对辖区内的桶装水生产企业开展桶装水抽检工作,检验报告结果显示涵江区某水厂被抽样品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涵江分局对该水厂予以立案查处。
据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可致病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过多饮用该细菌超标的饮用水,可能会导致腹泻等症状。 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该水厂确系因对空桶的灭菌消毒环节存在设备故障,导致所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执法人员责令该水厂立即停产整改,排除设备故障。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桶装饮用水,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属于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涵江分局依法对该水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水厂限期整改到位,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防范,早发现,早解决。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注意桶装水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好煮沸后再饮用。饮用水产品在开封后如发现有异味或异物,万不可饮用。如发生饮用水产品引发的腹泻疾病,请及时就医并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直接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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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6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