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短斤少两店家一天多付百元 自备秤抓现行
福州新闻网2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 管澍)听说同行遭遇短斤少两,店家自备电子秤称重,结果将对方抓个现行。昨日,网友“Enxl2015”发微博反映,金顺燃气公司送来的液化气短斤少两。目前,金顺燃气公司正在与店家协商处理此事。
液化气短斤少两
送气员被店家抓现行
记者联系上了网友“Enxl2015”,他姓张,在省立医院附近的大斗彩巷经营快餐店。前些天,他听其他同行说遇上液化气短斤少两的事。为了求证此事,他自己买了一台电子秤,只待送气员上门。昨日下午,送气员上门回收气罐,现场称重后,送气员开出一张单子。单子显示,连同气罐在内达54.7公斤,最初送来的气罐重95.5公斤,因此本次使用40.8公斤。按每公斤6元计算,共244元。
张先生提出,要用自己的电子秤重新称重。他将气罐放上电子秤后,显示屏上的数字为72.2公斤,与之前的结果相差17.5公斤。也就是说,张先生要为这凭空多出来的17.5公斤花105元。
有了证据后,张先生立即向燃气公司反映此事,并将情况发到微博上。
燃气公司称
是送气员个人行为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张先生的快餐店,送气员已经离开。
“燃气公司刚派了一个人过来,说这是送气员的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公司。”张先生说,他用的是金顺燃气公司提供的液化气,几乎一天就要换一瓶,先使用后付费。他怀疑,多年来他一直都被蒙在鼓里,多付的燃气费难以统计。“我打听过了,之前在蒙古营也有一家店有这样的遭遇,被发现后燃气公司赔了几千块钱。”张先生说,他希望金顺燃气公司对自己进行补偿。
记者联系了金顺燃气公司业务员戴先生。戴先生说,张先生反映此事后,他立即向公司汇报,不久公司派人到张先生的店里协商处理,防止矛盾激化。戴先生说,他认为这是送气员的个人行为。
液化气短斤少两
实情比被发现的严重
对于液化气短斤少两的事,一名业内人士称,实际情况比已被发现的要严重得多。送气员工资不高,所以萌生捞偏门的想法,将短斤少两得来的气进行倒卖,从中赚取钱财。久而久之,这已成为一种潜规则。“我不是替公司开脱,正常情况下都是送气员的个人行为,多出来的钱进不了公司的账户。”该人士说,作为多年的从业者,他只能提醒店家自备电子秤。
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近年来被曝光的液化气短斤少两事件不在少数。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瓶装燃气充装重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相关标准,设立公平秤,对燃气气瓶内的残液实行计、退、倒残制度,不得短斤少两。违反这一规定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企业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