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要求涉氨制冷企业采取“三对策”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03.07.2014  11:32
  

          根据省安办《转发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 近期,永安市由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组一行严格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并对企业存在的不足项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同时,检查组要求涉氨制冷企业对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的要求切实采取“三对策”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采取工程技术对策。如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设置水喷淋系统等。二是采取安全教育培训对策。如对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冷工经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证等。三是采取安全管理对策。如建立健全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此外,应用《涉氨制冷企业台帐管理系统》,建立了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的电子档案、执法检查和隐患治理等信息。(永安市安监局:郭昌新 俞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