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组赴闽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等工作异地交叉检查

22.09.2014  13:07
  

9月15日至19日,北京市安监局高士虎副巡视员带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异地交叉检查组一行七人,到泉州、厦门两地对我省“三项治理”工作(即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检查,并考察全国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情况。省安监局张春华副巡视员陪同检查。

高士虎一行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安办、泉州和厦门两市的工作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石狮市明祥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厦门)有限公司等11家相关企业。检查组对我省“三项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逐级部署、扎实推进“三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调查摸底,分类建立了全省763家涉氨制冷企业、1567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1317家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基础台账;通过电视台、广播、福建日报等各地报纸,网站、微信、QQ群等网络媒体和组织专题培训,全面宣贯《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8号)和《条文释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培训教材提纲》、《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等;省、市两级政府安办采用“四不两直”的方法,督促指导各地有效推进“三项治理”,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隐患;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对此次检查企业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组要求当地有关监管部门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条抓好跟踪、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