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投用 位于黄山汽车停车棚

27.05.2015  14:34

  福州交警支队建成183间汽车停车棚和700平方米大的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棚,涉案车辆停放不收取费用。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目前福州交警支队建成的涉案车辆停车场已正式投入使用,对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实行统一存放、统一管理。

  据了解,以前由于没有专门的大型停车场,且一些用于停放涉案车辆的停车场容量并不能满足停放,因此,一些涉案车辆会选择停放在一些私人停车场,这样一来,就存在一个停车费用由谁交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还产生一些案件外的麻烦,不利于案件的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杜绝“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今年1月份,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交通执法费用收取的指导意见》,对公安交通执法中的“拖移车辆费用”“扣留、扣押车辆的保管费用”“检测、检验、鉴定费用”进行了规范(详见本报3月12日A4)。

  为此,福州交警支队建立涉案车辆停车场,保障涉案车辆在棚中停放,并配套设置了指路标志、进出口道匝、照明灯、监控视频和对外便民电话等设施,方便民警和市民办理相关业务,通过一个月试运行,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

  “停车场的位置在黄山。”福州市交警支队一民警告诉记者,早在4月初,福州警方进行优化勤务改革的时候,就在筹备专用的涉案车辆停车场,并最终把位置选在了黄山。警方所查处的违停车辆、事故车辆等都停放在这个专用停车场,由专门的民警负责管理,并且都是免费的,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因停车费而产生的麻烦和问题。

  据介绍,目前警方已制定出台了《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管理制度(试行)》,做到规范管理。按照汽车类、摩托车类、其他类实行分类管理;涉案车辆进出场时,规范填写交接材料,并与交接民警和管理员签字确认;建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涉案车辆管理台账,详细登记车辆情况、驾驶人、办案单位、经办民警以及进出场时间等基本信息,所有停放的涉案车辆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此外,有关部门开发涉案停车场管理系统,所有进出停车场的涉案机动车全部通过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通过手持终端实现对涉案车辆信息的快速采集、拍照和号牌识别,并自动上传至数据库;通过系统实现涉案车辆的放行管理,自动记录放行日志并生成统计报表;对所有进出停车场的车辆予以抓拍和录像,自动进行号牌识别并记录;自动比对出场车辆,已授权放行的车辆自动开启道闸,未授权放行的车辆通过声光告警。东快讯(记者郑旭光李欢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