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处级干部涉嫌受贿被查办 含省高速原副总

12.05.2015  09:40

  资料图

  省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管理分公司原经理李文先(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05年至2008年,时任福建龙长高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先,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谋,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李文先已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陈斯盾(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09年至2012年,陈斯盾在挂职担任尤溪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目前,陈斯盾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罗源县政协原副主席姚建传(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姚建传在担任罗源县副县长、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罗源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人员职务晋升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目前,姚建传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海都报记者 朱敏敏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