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防部队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

08.04.2016  12:17

            4月2日~4日,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90起(火灾130起,抢险救援60起),出动车辆368辆次、警力2251人次,营救人员29人,疏散群众48人,抢救财产价值约68万元,确保了火灾形势稳定,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
              加强重点部位监管。消防部门会同民宗、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临时性措施。对驻地组织的重大祭拜活动,各级消防部队提前对祭拜场所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同时,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林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
                开展节日宣传教育。全省消防部队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通过新闻媒体、广告展牌和手机短信等各种平台宣传安全用火常识、大风天及野外用火警示。组织消防官兵、消防志愿者深入单位、社区、农村及车站、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广大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预防火灾发生。立足于自防自救,加强对志愿、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省消防部队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风景区、古建筑等重点部位的熟悉力度,不断完善各级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地实装实战演练。加强与本地森林防火部门密切协作,建立通讯联络和应急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对祭祀密集重点地区派出执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做好协助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力争打早打小,把火灾危险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组织开展官兵安全防护教育,灭火救援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官兵人身安全。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对涉及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的重要信息按照部局、总队有关规定及时上报。